9月11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出台的《黑龙江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这个东北省份的长护险建设从试点探索转入全面推开、规范建制的新阶段。
长期护理保险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个险种,通过人人参保筹集资金,为失能参保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并对护理费用予以报销,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黑龙江的建制路径采取分步实施模式:齐齐哈尔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已积累多年运行经验,将用3年时间向国家明确的改革方向过渡;哈尔滨、牡丹江作为省内首批建制城市,2026年底前出台市级实施方案,2027年开始参保缴费、兑现待遇;其他地市跟进推进市场培育、机构准入、人员培训和系统搭建,全省13个市地均已明确时间表。
今年,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写入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上升为省级重点民生工程。省医保局表示,将会同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加快推进制度建设,让有需要的群众应享尽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