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绍兴市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围绕提高待遇标准、优化待遇开启时间推出新举措。诸暨等地已同步落地。
待遇标准:从40元到50元
此次调整最直接的变化是重度失能Ⅰ级机构护理支付标准,由原来的40元每床日提高至50元每床日。居家护理的支付标准和时长保持不变。
25%的涨幅看似不大,但对长期入住的失能老人家庭来说,一年下来是实实在在的减负。以一个重度失能Ⅰ级老人全年入住计算,支付标准提高带来的差额约在三千元以上。
居家医疗服务的价格规则被明确
新政还明确了居家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支付标准和支付限额,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护理。
这一条的意义在于打通了“医疗”与“照护”的接口。此前居家照护更多是生活照料,换胃管、压疮护理、康复训练这类医疗性服务,家庭往往只能自行联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后,家庭医生团队可以承接这部分需求,服务的连续性会明显改善。
当日生效,消灭“空窗期”
另一个细节改动值得单独说:过去调整护理方式需要等到次月才能享受待遇,新政明确,参保人员无论是变更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还是调整护理服务方式,长护险待遇均自办理当日生效。
“空窗期”看似只是几天的钱,实际影响的是照护安排的灵活性。老人从医院出院回家、或从居家转到机构,往往就在几天之内,如果待遇衔接不上,家庭要么自费垫付,要么推迟安排。
谁参保、缴多少
参加绍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无需单独申请。缴费方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为每人每年45元,从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划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为每人每年30元,与居民医保一并筹集,参保缴费期内未满18周岁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怎么申请
线上可在“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下拉至热门服务,进入“浙里长护在线”,点击“我是长护申请人”完成资格申请。线下由监护人或代办人携带失能人员身份证、自评表、申请表、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相关病历,到居住地医保经办窗口或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