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最值得普通家庭留意的地方,是它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把养老机构分成“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并按类别实施差异化的收费管理。
不再简单分公办民办
过去大家判断一家养老院贵不贵,习惯看它是公办还是民办。新规换了一个思路:按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来划分。符合条件的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社会办机构,以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都被明确为普惠支持型,由省级民政部门制定认定办法,地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发布名单并定期更新。
对家庭来说,这个名单的价值在于可查、可比。以前选机构要靠口碑打听,现在有了官方名录,至少知道哪些机构承诺了普惠定位。
价格怎么定,说得更清楚了
文件提出,对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机构提供的普惠养老服务,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制定政府指导价或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定价时,政府补助、社会无偿捐赠等要按要求冲减定价成本,让政策红利真正传导到入住老人身上;同时也要考虑合理利润,给经营者稳定预期。
这句话的分量在于平衡。价格压得太低,机构撑不住,服务质量会滑坡;放得太松,普惠就成了空话。把“成本可算、利润合理”写进规则,是让双方都有据可依。
支持政策向普惠机构集中
文件明确,闲置公共服务设施可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并提供普惠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普惠支持型机构的设施改造和设备更新;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也可用于提升这类机构的服务能力。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规定,也被再次强调落实。
这些安排指向同一个结果:普惠机构的运营成本能降下来,收费才有继续下探的空间。
给家庭的实用提醒
新规落地需要时间,各地还要制定本地的价格政策与认定办法。准备选机构的家庭,可以留意三件事:机构是否进入当地普惠支持型名单;收费是否明码标价、项目是否写清;政府指导价适用范围是否在合同中体现。文件同时要求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遇到含糊收费,保留票据并向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是有依据的。
养老支出是很多家庭晚年最大的一笔开销。把价格规则讲明白,比任何宣传口号都更能让人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