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近日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行方案,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8月30日。方案提出,2026年10月起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启动居民长护险个人缴费征缴;2027年1月1日起受理失能评估申请、落地居民长护险待遇,实现参保、评估、待遇、服务全链条闭环运行。
起步阶段每人每年40元
在参保范围上,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纳入居民长护险参保范围;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参保,不单独筹资,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筹资由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构成,起步阶段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其中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各20元;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助。
市级统筹、基金统一建账
方案明确,居民长护险与职工长护险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市级统筹,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先建制度、再稳步扩展,是许多地区推进长护险的共同路径。清晰的筹资标准与时间表,有助于参保人建立稳定预期,也方便服务机构提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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