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就长护险支付管理出台专项文件。文件围绕支付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基金监管四个维度划出清晰边界,标志着社保第六险从制度搭建进入精细化治理的新阶段。
新规首次明确了长护险基金该报与不该报的范围:失能评估费用、定点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费、第三方经办管理费用可按规定报销,超出目录的护理费用由个人或其他渠道支付。计费方式上,居家护理按小时付费、机构护理按床日付费,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监管方面,基金不得由第三方社会力量代管代拨,对评估造假、服务不达标可按比例扣费直至拒付。
对普通家庭而言,新规意味着待遇更规范、预期更清晰。数据显示,长护险已覆盖3亿多人参保、累计惠及数百万失能人员。专家表示,支付规则统一后,护理服务市场将获得更稳定的支付预期,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扩大专业照护供给,让更多失能老人享有有质量的晚年照护。
